运城市戏剧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运城市戏剧家协会,简称市剧协
第二条 剧协的性质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市戏剧艺术家组成的人民团体,是繁荣社会主义戏剧艺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党联系全市广大戏剧艺术家和戏剧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运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山西省戏剧家协会的会会员。遵循“学术性、社会性、开拓性”的方针,发挥“团结、服务、交流、联谊”的作用,以振兴和繁荣社会主义戏剧艺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充分调动戏剧家的积极性,解放艺术生产力,为群众生产更多的精神产品,满足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为宗旨的非营
...[
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