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书法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全称为:山西省运城市书法家协会。简称:运城市书协。邮箱:ycssfjxh@163.com。
第二条 运城市书法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市书法家和书法篆刻工作者、爱好者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书法家和书法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文艺事业,弘扬先进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运城市书法家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重要论述,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定文化自信,强化社会责任,履行社会职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广泛团结全市书法家、书法工作者和书法爱好者,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运城市书法家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运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登记管理机关是运城市民政局。同时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本会章程和专业特点,独立自主开展活动。
...[
详细信息]